单项及包车/包船服务代办合同
甲方(委托方/旅游者):
姓名/代表:
证件号码:
联系电话:
出行人数: 成人 儿童
乙方(受托方/代办方):
公司名称:四川悠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统一税号:91510106MA63CX751K
单位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94号3幢8层805号
联系电话: (计调:)
【业务性质与当地资源知情声明】(请甲方务必阅读)
1. 乙方明确声明:乙方仅作为信息撮合与预订代理方,根据甲方的预算及行程需求,为其代办、代订当地车辆、船只或游玩项目,乙方并非实际承运人或项目运营方。
2. 鉴于旅游目的地当地运力、客观条件及行业实际情况的限制,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匹配当地可用的出行与游玩资源。甲方对目的地交通及游玩资源的客观现状表示理解与认可。
3. 实际履行过程中,因实际承运人/运营方(如车队、船长、景区)原因产生的交通事故、海上意外或人身/财产损失,应由实际侵权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乙方将积极尽到协助报警、就医及协助甲方维权追偿的义务,但不承担超出代理人法定界限外的连带赔偿责任。
1. 乙方明确声明:乙方仅作为信息撮合与预订代理方,根据甲方的预算及行程需求,为其代办、代订当地车辆、船只或游玩项目,乙方并非实际承运人或项目运营方。
2. 鉴于旅游目的地当地运力、客观条件及行业实际情况的限制,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匹配当地可用的出行与游玩资源。甲方对目的地交通及游玩资源的客观现状表示理解与认可。
3. 实际履行过程中,因实际承运人/运营方(如车队、船长、景区)原因产生的交通事故、海上意外或人身/财产损失,应由实际侵权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乙方将积极尽到协助报警、就医及协助甲方维权追偿的义务,但不承担超出代理人法定界限外的连带赔偿责任。
第一条 委托代办内容
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为其代办以下服务(请勾选):
第二条 服务明细与代办费用
1. 包车/包船/接送服务明细:
| 使用日期 | 类型 (车型/船型) | 服务时长/路线 | 核载人数 |
|---|---|---|---|
2. 景点及游玩项目代办明细:
| 使用日期 | 景区/项目名称 | 数量 | 备注 (指定场次) |
|---|---|---|---|
3. 费用总计: 人民币(大写) ,(小写)¥ 元。
【乙方指定收款账户】
开户名称:四川悠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
银行账户:4402 2090 0906 6396 509
第三条 权责划分与特别约定
- 包船及出海特约约定: 海上项目受天气影响极大。如因风浪大、台风或海事管制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出航,此属不可抗力事件,乙方免责。甲方登船必须听从船长指令,穿戴救生衣,隐瞒疾病导致意外后果自负。
- 包车及行车约定: 甲方须全程系好安全带,严禁要求超速、违章或疲劳驾驶。遇车辆突发机械故障,乙方将协调替换车辆,甲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配合。
- 高危项目自评估声明: 甲方参与潜水、跳伞等高风险项目时须评估自身健康。因身体原因造成的伤害须向实际运营方主张权利,乙方概不负责。
第四条 旅游意外险特别提示
- 强烈建议购买综合意外险: 乙方强烈建议甲方自行购买保额充足的“综合旅游意外险”。若行程包含高风险项目,需确保险种承保该项目。如因未买保险或保额不足导致高额医疗/救援费用,乙方不予垫付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第五条 费用支付与退改违约政策(核心条款)
- 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取消订单或未按时出现,收取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标准如下:
- 提前取消(3天以上):扣除订单总金额的 30% 作为违约金,余款退还;
- 临近取消(3天内):收取订单总金额的 100% 作为违约金(即全损,不退款);
- No Show(迟到/未出现):视为严重违约,收取100%违约金(全损,不退款不改期)。
- 包船等受天气制约项目,若因不可抗力船长正式宣布停航,按全额退款或免费改期执行。部分特价门票若标明“一经预订不可退改”则全损。
第六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,向 乙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甲方(签字/按指印):
本人已阅读并同意:免责声明、保险提示及第5条退改政策
授权代表:
签署日期:
乙方(盖章):
四川悠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授权代表:
签署日期: